派遣工辞退,申请仲裁,被申请人为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派遣公司是用人单位,辞退由派遣公司决定。用工单位把派遣工只是退回派遣公司,派遣公司应当另行派遣,未派遣期间,按当地最低工资支付报酬。发生争议,应当以派遣公司为被申请人。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 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八条 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在劳动派遣关系中,劳动者与派遣单位是劳动关系,与用工单位单位不成立劳动关系,发生辞退争议,可向派遣单位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