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016年7月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规定。
根据修改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要放生,必须得到省级及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林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适合放生的地方进行放生,不得破坏当地生态系统。如果放生的是保护动物,相关部门还将进行打击。
放生者在对动物进行放生时,要考虑到“动物福利”,将其放生到适合生存的环境中。有些外来生物的放生是害了它们,甚至可能对当地人的生活、生态环境等造成负面影响,所以要倡导科学放生。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