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摄的赔偿责任应该由分社负责,如果分社没有能力总是应该进履行赔偿义务供参考。
这个根据合同或者劳动法,该旅行社赔偿的就应该赔偿,如果协商不了可以去相关部门申诉
这要看他是分公司还是子公司,如果是分公司的话,无力赔偿,总公司是要承担责任的。
如果是子公司,有独立的法人主体资格,以该子公司的财产为限承担赔偿责任。
假如股东没有足额出资的话,在未足额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78条第1款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企业法人之间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
根据《民诉法》第49条和《民诉意见》第40条的规定,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而分公司作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根据公司法规定完全具备了民诉法规定的上述条件
根据《民诉法》第49条和《民诉意见》第40条的规定,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而分公司作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根据公司法规定完全具备了民诉法规定的上述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