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婚前是男方付的首付,房子是男方的名字。婚后双方还贷款。假设离婚了,房子是谁的?

2024-11-08 03: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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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北京市安嘉律师事务所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在婚前,男方付首付购买了房子,并且房产登记薄上写的是男方的名字,婚后双方还贷款。假设夫妻之间因为其他原因而离婚了,房子是属于共同共有的,也就是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

虽然,房子属于不动产,北京市安嘉律师事务所专业婚姻律师再次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对于不动产我们国家实行不动产登记制,也就是说,房产证上登记着谁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就属于谁。但是,在婚内夫妻共同归还贷款。那么这个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是这样规定的:夫妻之间,关于财产如何分割,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按照公平原则进行分配,但是,考虑到对一方的照顾义务以及妇女在婚内付出较多的情况,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适当的倾斜,这主要是因为法律强调要追求实质上的公平正义,具体的条文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此,关于房子如何分割,主要要考虑到对方是否有过错、以及照顾子女和女方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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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你好,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夫妻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可以先对房屋进行评估,确定房屋的价值后,按照比例扣除男方首付款以及未还完的房贷,剩余的就是你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如果男方要房屋,给对方夫妻还贷按比例换算后的一半钱就可以了。如果女方要房,除了给男方一半按比例确定后的还贷额,还需要向男方支付按比例确定后的首付款,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回答3: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夫妻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可以先对房屋进行评估,确定房屋的价值后,按照比例扣除男方首付款以及未还完的房贷,剩余的就是你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如果男方要房屋,给对方夫妻还贷按比例换算后的一半钱就可以了。如果女方要房,除了给男方一半按比例确定后的还贷额,还需要向男方支付按比例确定后的首付款

回答4:

双方所有。因为房子虽然是男方的名字,但是女方也参与了还款,所以房子归两人共同拥有。

回答5:

房子归双方,一般来说付贷款的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首付这部分是属于男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