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建院之初是天津医科大学和天津昊天集团共同发起成立合作办学的,教育部于2004年3月23日以教发函【2004】22号文件予以确认.。2008年天津昊天集团退出,天津医科大学收购临床医学院全部股份,临床医学院归天津医科大学独自管理至今,医大副校长任学院院长,临床医学院充分享用天津医科大学师资等教育资源,专业课是医大教师授课。,具有满足各专业教学需要的先进仪器设备。
临床医学院虽然归天津医大管理但学院性质为独立学院,实施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进行招生,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