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无权继承,只能在承租期内,继续承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承租人在哗滚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拿贺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从法律角度来讲,继承的前提是被继承人生前有遗留的个人的合法财产,而公产房的产权人并非个人,所以公产房是不存在继承问题的。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公产房的实际使用人即承租人不享有该公产房的物权,仅享有承租权。依据本市的有关规定,当承租人死亡或户籍迁出本市的,其配偶、父母、子女消芦派均可申请办理过户,但是申请办理过户的人只能有一个且必须符合过户条件。当申请过户的人有两人以上的,双方或多方必须达到一致意见以后,方能办理过户手续。
公主房的产权是公家的不是这父母生胶的财产,因此也不能做为遗产继承。
公房的使用人与这房的产权单位是房主与承租人皮正关系,以下由谁租用实际上是产权单位权利。但原则上谁交房租金,归谁使用,与户口没有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一般而言只有死者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才能按照原合同租赁直至合同到期,我觉得就算不同住至少也得是在同一个户口燃伍悔下吧……你一家有不同住有不同橘迹户不太可能。
你爷爷也好其他人也好都不是房子的所有人,房屋拆迁补偿金也不会给你们,而是给房屋所有单位,可能单位会对住户有所补贴什么的
户口不在里面的就没有居住权。你爷爷去世的话,这套房子的承租人也需要变更,一般是由这套房子里所有有户口的人协商一致脊渗来产生,如果不樱携脊能协商一致的话,就由房管所来指定承租人,承租人的候选范围也隐让是需要在该套房中有户口的人来担任。
应该没有居住的权利
1、也没有
2、公房直接由同住成年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