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为集体户口人员,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需提供证明材料的说明>,具体如下:
一、下列资料,审核表中申请人、申请人配偶及家庭成员,都必须如实提供;
二、提供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离异证、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协议书)、房产证、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三、审核表中盖章及住房和收入证明:
1、有工作单位(含退休)人员审核表中盖单位行政公章,并由单位出具住房和收入证明。住房证明应写清在单位是否享受单位福利性分房,是否属于无房户;享受过单位福利性分房, 住房证明应写清详细住址、建筑面积,除此之外还有无其他形式住房(已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房产证);收入证明应写清上年月收入、年收入,除此之外还有无其他收入;
2、无工作人员审核表中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公章,同时出具住房和收入证明,证明材料应写清有无工作、有无住房、有无收入(无固定收入人员需在证明中说明收入来源及月收入、年收入);
四、现住房性质为租赁私房、暂住亲属住所的,需由当地社区(或村委会)出具现住房证明,写清住房性质、详细住址、建筑面积、房屋归属人、与本人关系;
五、申请人、配偶及家庭成员身份证住址、本市户口住址房屋证明:
1、申请人、配偶及家庭成员不是居民户口簿户主的,由房屋归属地社区出具房屋归属证明,证明应写清详细住址、建筑面积、房屋归属人、与本人关系;
2、申请人、配偶及家庭成员为居民户口簿户主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户口住址房屋归属证明,应写清详细住址、建筑面积、房屋归属人、与本人关系;
3、身份证、户口簿住址不一致的,分别提供住址证明材料;
六、未婚单身人员(年满30周岁)需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出具未婚(从无婚史)证明;离异(丧偶)人员需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未再婚证明;丧偶需同时提供死亡证明;
七、单位倒闭需由单位上级主管单位(无上级主管单位的由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开具证明,写清工作期间是否享受单位福利性分房,是否属于无房户;原单位合并,需提供合并文件;单位名称更名需提供更名文件;
八、工作单位如有变动,原单位应出具证明,写清在原单位工作期间是否享受单位福利性分房,是否属于无房户;同时现单位需提供第三条第一款证明材料;
九、户籍为集体户口人员,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十、配偶户口为城六区、长安区以外的,不提供居民户口簿、身份证住址证明;
十一、特殊情况需另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派出所当然是户籍,房屋管理部门才管无房证明。
派出所只能为你开户籍证明,你的单位或居住地的居委会才能帮你开无房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