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文件
国税发〔2004〕1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收计会统管理做好2004年
组织收入工作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加强税收计会统管理,切实做好2004年税收收入工作,确保国家预算圆满完成,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继续坚持组织收入原则
(一)全国各级税务机关要继续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制止和防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正确处理依法治税与支持经济发展、税收执法与组织收入的关系,确保税收收入稳定增长,圆满完成国家预算任务。
(二)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无论税收收入形势如何,税务机关都必须始终坚持依法治税,尊重从经济到税收的规律。要通过不断加强税收征管、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实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等措施,保障各项税收政策真正落实到位,充分发挥税收组织收入、调节经济和调节分配的职能作用,促进收入质量的提高和税收与经济的协调增长。
二、进一步改进税收计划管理方式
(一)及时落实分解2004年税收计划。各级税务机关要根据2004年税收计划安排和本地税源情况,及时分解落实税收收入计划,确保税收计划尽快落实到位。要认真研究计划落实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紧紧抓住税收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掌握全年组织收入工作主动权。
(二)全面了解2004年各级税务机关承担的税收收入任务情况。为了解税务机关计划落实情况和各级地方政府确定任务的情况,各地要在4月底前将省级、地市级和县级税务机关对下分配税收计划情况、地方政府提出的税务机关收入目标情况层层汇总上报总局(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完善税收计划的动态调整机制。计划执行中如出现大的税源变动或政策变化,各级税务机关要及时报请上级税务机关或当地政府,实事求是地调整税收计划,上级税务机关要帮助下级税务机关与政府沟通,不能为了完成任务而收“过头税”,也不能因为收入任务宽松而有税不收。
三、切实做好税收预测工作
(一)认真做好月度收入预测工作。按照要求每月两次在旬报中预测本月收入,这项工作必须从基层做起,逐级预测汇总,以促进基层加强税源管理。
(二)加强年度税收收入的预测。2004年年度预测定为8次,第1次是上半年之后,第2次3季度后,第3次结合上报2005年计划建议数,最后5次为12月5日报,具体项目和要求另行布置。
(三)对预测结果定期通报。总局(计划统计司)每月将在网上公布各地月度收入预测准确率,并按季正式行文通报。对全年预测在第二年年初进行通报。各地对下级收入预测准确率也要层层通报,以促进预测水平不断提高。
(四)积极探索科学、实用的税收预测方法。各地要根据本地区历史收入规律和税源发展变动趋势,运用先进的数理理论和统计工具,研究建立科学、实用的税收预测模型,努力减少税收预测中人为因素的影响,不断提高预测水平。总局将向各地介绍、推广有关部门和地区的预测方法及模型。
四、及时准确上报税收月、旬快报
(一)保证税收月、旬快报按时报送。各地务必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4年税收月、旬快报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1297号)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税收月、旬快报。为便于审核、汇总,各地上报时一律要使用TRS软件。
(二)加强审核提高数据准确性。2003年税收月快报中的主要问题是:某些指标口径错误、逻辑关系错误、数据单位报错(本应万元报成千元)、重报上月数字等,这些本可以避免的错误对全国快报汇总工作带来重大影响。各地一定要将数据的准确性放在首位,建立必要的审核公式和异常预警提示,加强各项目和同比数据的逻辑关系审核,确保上报各项数据准确无误。
(三)充分调动计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税收月、旬快报和会统报表具有很强的时效性,按照目前规定的报送时间,各级计统部门需要经常加班作业。为了更好地调动计统人员工作积极性,各级税务机关既要鼓励计统人员爱岗敬业,做好本职工作,又要为计统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加班补助。
五、进一步规范和深入收入分析工作
(一)对近年经济、税收资料进行加工整合并建档管理。各地要充分开发和利用TRS软件,对近年税收收入和相关经济指标的历史资料进行加工整理并录入归档,全面反映历史收入规律。通过当期收入与历史数据的比较,善于发现计划执行中各税种、各行业和各地区收入增减的异常情况,建立纵向比较的收入分析方法。
(二)深入开展各税种与相关经济指标的对比分析。要按照“从税源到应征、从应征到入库”的思路,加强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海关代征进口税收等税种与相关经济指标关系的对比分析,建立税收负担和弹性系数的指标体系,深入分析各税种增减变化的原因,研究揭示税收与经济的内在关系。
(三)开展会计平衡分析。税收会计反映税收资金运行的全过程,加强会计平衡分析,对研究税收资金流向、分析税收收入构成、规范会计核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要切实加强税收应征、入库、减免、退库等科目之间的逻辑关系审核分析,从税收资金运行的角度,及时发现税款征缴入库和核算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堵塞漏洞,保障税款的安全和核算的严密规范。
(四)加强对非即期收入的分析。从近年来分析工作看,影响分析水平提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不能对收入中的非即期收入进行准确、系统的划分和量化。各地要自2004年起层层建立非即期收入(指非本期税源产生的收入,如清理欠税、查补税款、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性增收等)因素档案,详细记载和统计本期收入中包含的非即期税源对收入的影响情况,以便更好地进行同口径的比较分析。各地要按照附件2要求,每月将收入情况、简要分析和各项非即期因素于6日前上报,总局(计统司)将据此建档管理。为了便于对比,请各地将2003年各月份非即期收入按附件3要求于3月底前一次性上报。
(五)建立地市和县级机关收入分析直报制度。为及时准确地掌握影响收入增减的主要因素,提高工作效率,自2004年起,要求月度主要税种(国税局为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地税局为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收入增减幅度超过50%的县级税务机关、增减幅度超过30%的地市级税务机关,于每月6日前将该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直报总局,总局将在适当时候对直报工作进行检查通报。各地直报一律采用WORD文件通过广域网传送,地址为:center\jitong\jihua\各地上报\市县直报。
(六)认真研究政策变化对经济和税收收入的影响。2004年影响我国经济和税收收入的政策很多,如出口退税机制改革、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以及进一步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等。各级税务机关要密切关注和深入研究各项政策对企业生产经营和应缴税收的影响,采用简便实用的方法,定期记录和反映政策执行情况和对税收收入产生的影响,分析材料要上报总局。
六、加强税源基础工作
(一)加强税源管理和监控。税源管理是税收工作的基础环节。各级税务机关都要掌握占收入一定比重的重点税源信息,建立分析指标体系,以点带面,积极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和同行业税负比较分析工作。
(二)清查欠税情况,严格控制新欠。一是对历年陈欠分析成因,分门别类制订中长期的清欠计划,总局将于今年布置欠税清查。二是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控制新欠,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要严格执行缓缴审批规定、加收滞纳金规定和欠税公告规定。三是加强与重点税源企业沟通,及时掌握其生产经营和欠税变动情况,加大专项清欠力度。
附件:1.2004年税收计划落实情况表
2.2004年 月收入分析档案
3.2003年各月收入分析档案
二ОО四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