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婆由于性格不合,她向我提出离婚,我没同意,但是她也没起诉,只是说早晚的事,态度非常坚决。现

2024-12-02 23:02:21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如你确认无感情的话,建议离婚。
根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

予离婚。”可以知道准许双方离婚的原则是“夫妻之间感情确

已破裂”。在确定夫妻感情确实破裂时《婚姻法》列举了四种

法定情形。

实践中法院要确定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夫妻间感情是否完全破

裂,多会从当事人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

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统合分析。

如您确实想离婚的话,需要准备起诉书一式两份、结婚证的原件、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诉讼费用,去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经过审理后,依据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同时,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