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判决不能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条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香港高等法院的判决为终审判决。
可以申请上诉。
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