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只有大律师在高等法院和终审法院上庭的时候,他们才需要戴白色的假发。 这种假发据说是用马毛编织的。假发加上大律师袍象徵法律的尊严。 假发掩饰律师个人身份。法官不会因为律师的身份比如年龄、性别、外表等特徵影响裁判。这样律师和法官都可以在诉讼的过程保持客观公正。 当然,事实是即使换了律师服,法官也认得出来。反正法庭处理诉讼的时候,资料上也会写上律师的名字。服饰只是象征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