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法院收集证据都有哪些情况

2025-03-28 22: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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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也无法明确规定,只要人民法院认为必要的,即可依职权收集或调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调查核实证据,必要时,可以通知检察人员、辩护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到场。上述人员未到场的,应当记录在案。

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时,发现对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的新的证据材料的,应当告知检察人员、辩护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必要时,也可以直接提取,并及时通知检察人员、辩护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查阅、摘抄、复制。

回答2:

刑事诉讼的证据包括:1、物证;2、书证;3、证人证言;4、被害人陈述;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6、鉴定意见;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