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户口薄。(北京为例)
凡年满16周岁,在本市暂住时间拟超过1个月或拟在本市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外地来京人员,应申领《暂住证》。
申领方式:
1、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由办证人或户主,向暂住地派出所申办《暂住证》;
2、暂住在出租(出借)房屋内的,由办证人或房主,向暂住地派出所申办《暂住证》;
3、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内的人员,由留住单位专职或兼职暂住人口户籍管理负责人到属地派出所集体申办《暂住证》;
4、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馆业单位,应申领《暂住证》的人员,由店方向所在地派出所集体申办《暂住证》。
申领《暂住证》,应持下列证件证明:
1、办证人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户主证件地址与办证人实际暂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证人的实际居住详细地址;
3、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内部需集体办证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流动人口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暂住地详细地址、公民身份号码、服务处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的申领《暂住证》名册;
4、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店业单位,提交暂住旅店业单位出具的在住证明;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办理时限: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立即办理。
按照我国的《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本人相片 3,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异地暂住证可有本人或用工单位办理,如果是单位集体宿舍,是由单位开具证明办理。如果是个人租房,应由个人办理。
办理方法: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房屋租赁协议书。同房东一同到房屋所辖地社区,房东带本人身份证,房屋租赁协议书,房产证办理。由社区审核,确定为该区临时居住,且符合办理条件的,就告知你要签订一份“承诺书”和登记。之后由社区开具证明,持以上所有手续,到房屋管辖地派出所,申请办理站住证,由民警进行核实,确认无误的,给与开具,同时要填写“治安承诺书”。交彩色近照免冠照片,记得是小2寸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