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早于2009年的时候,国家广电总局,
商总局,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
家中医药局就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广
播电视医疗和药品广告监管工作的通知,
通知强调,禁止聘请不具备执业资质的人士
担当医疗、健康类节目的嘉宾,严禁演员和
社会名人主持医疗、健康类节目。包括以专
家、患者形象作疗效证明的广告,也一律不
得播放。通知要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
对上述违规广告和医疗健康节目立即清理。
对继续违规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
布者,将给予停止或取消其广告经营、发布
资格,责令停业整顿、
暂停药品品种销售等处理。对发布违法广告
情节严重的播出机构,要对直接责任人给予
处分,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向社会
公开曝光。
这并非是针对医疗广告的首次禁令。
在2004年8月、2007年7月,广电总局多次
下达通知整顿“内容虚假、
药品广告。不过现实是,电视台虽然是
国家的电视台,但是电视台也要赚钱啊!所
以呢,谁给钱就给谁上广告的经济属性决定
了电视台是唯利是图的!不过爷爷奶奶就是
相信电视台的公利性,而忘记了它卑鄙的经
济属性,依靠电视台曝光自己的财神爷是不
能指望了,只能指望我们的长辈们能清醒一
点,不要再上当受骗了。不过,年龄大了的
人怎么清醒的了呢!
这是属于政府监督机构的人员失职和渎职!此类人
理当受到法律上的严厉惩办!!谁人不知医药乃人命关天之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