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没有影响,父母因失信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一般不会对子女报考公务员产生影响,如当事人本人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一般是无法被录用为国家公务人员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