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不成,只能到法院起诉,主张继承人履行协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产权人过世后,房子就是继承人共同产权。现在继承人不肯办理买卖手续,你只有通过司法途径证明房子买卖的事实,根据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当时卖你时产权人是否具有完全产权,要是的话,这套房子没有继承了,也就不涉及谁同意不同意了
这个问题我刚刚咨询了律师,这个问题其实比较麻烦。直接告诉你吧,继续和继承人协商,最好能达成共识。否则你只能起诉他,基于你与产权人的买卖合同,要求他履行办理产权过户的义务。!
建议你找个律师,尽快解决这个问题!
按现在《物权法》来说,产权必须登记至登记薄才有法律效力,以前没有《物权法》但起码也应该是过户换证后才有法律效力。这就需要看你手中掌握了什么证据,比如契约等等,然后走司法程序,起诉要求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