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KFC签了三年合同,但是只做了十几天,发现实在不适合,如果我想这样走,要怎么办,会负法律责任吗?

2024-11-22 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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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签了三年合同,但是只做了十几天,发现实在不适合,可以依法提出辞职的,依法辞职,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回答2:

在校学生是不能签定正式劳动合同的,因此你们的合同无效,或者只能算是一个意向协议,并不是正式劳动合同.
其次,即使是劳动合同,你只需要提前1个月告知对方辞职即可.无法律责任.

回答3: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回答4:

你可以辞职的,而且可以即日离职。不需要负上任何法律后果。相信我,我在百胜集团工作了很多年。

回答5:

我补充一点,虽然可以提前通知来解除合同,但你要看一下你们的合同,有没有什么提前解除的责任条款,如果有的话,是要承担的,
实在不想做的话,可以和经理协商一下,
此外,在校学生不能签劳动合同吗,这一点我没有听说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