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交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和补缴社保。
如果单位不配合,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公司是否收到你的解除通知书这个并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只要尽到通知的义务就好,公司更无权以这个作为旷工的理由。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有权即时解除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一个月的补偿金和补交社保,,不需要向单位承担任何的赔偿责任。如果单位不配合,你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公司是否收到你的解除通知书这个并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只要你尽到通知的义务就好,公司更无权以这个作为你旷工的理由。有需要可以再百度知道
如果你是在试用期的话,提前三天告知公司解除合同;如果你是正式员工,就要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信什么的;这一个月还得工作,这事一般法律要求情况。不过可以根据保险这事协商,这个是公司违法的。
没有关系,直接去劳动局告他。
不用理他,可以立马拿工资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