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以前或其他住户都是这样操作的,那一定是:物业公司内部管理不善,他们的责任,不过如果是你自己偷懒又没收据难以取证那就不好办如果他们纠结你,拒交管理费投诉3.15\住宅局,上报纸,不要怕你是上帝
如果你交他钱时候他还是门卫工作,并且有盖章收据的话,而且数额不小的话你可以告他,基本可以胜诉。如果你不是想太僵,毕竟还要住呢吧可以找领导商量啊,破点财啊 再交一半吧,前提是你一定要有盖章收据
重要的是证据,有物业公司出具的收据、发票,物业公司应承担,反之,个人吸取经验。
你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