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省内跨市用吗

2025-04-01 18:37:0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不可以的。如果你非要用,只有把公积金转移到你买房所在的省市。
1、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离职应由原单位办理封
存,待到新的单位工作以后,转移到新单位继续缴存,但不可销户提取。符合
提取条件的才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
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5条第2款规定:“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3、职工因工作变动调出单位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单位需填写《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转出或者封存手续。
4、职工离开工作单位,只是中断工资关系仍保留劳动关系的,其在中断期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随之中断,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不变,结余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仍保留在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单位应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职工住房公积金封存仅适用于中断工资关系仍保留劳动关系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管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封存期间,凡符合提取规定的,由单位代为办理支取手续。
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怎么办:

(一)申请办理转移时应提供的证明、资料
1、内部转移:
指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发生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的单位之间的转移。应提供:
新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证明(内容包括职工姓名、身份证号、职工个人账号及单位账号和缴存银行)、原单位填制盖章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2、外部转移:
指职工调入的新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外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住房公积金,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
到中心审核应提供资料:
新单位出具的经其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盖章确认的证明(内容包括职工姓名、身份证号、职工个人帐号及单位帐号和缴存银行)、原单位出具的“关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异地)”申请;
到原缴存银行办理应提供证明、资料:
经中心审核的异地转移申请、原单位填制盖章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二)
公积金转出办理流程:
1、内部转移:
转出职工向原单位提供新单位住房公积金证明→原单位持填制完成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和转账支票直接到缴存银行办理→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出。
2、外部转移:
转出职工向原单位提供住房公积金证明→原单位持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并附异地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证明到中心进行审核→中心审核通过,
出具审核意见→原单位持填制完成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中心审核意见书、银行电汇单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为职工办理转移手续→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职工账户转出。

回答2:

1、首先,在不跨省的情况下,公积金是可以通用的,若跨省,则不能通用;2、军人目前买房,除非是转业的时候部队方面予以解决房屋需求,或有保障性住房政策,不然的话是没有额外优惠的;3、如不动用公积金的话,新房方面可以采取一次性付款的方式争取折上折优惠,二手房则可购买房龄稍长的房子避开高额税费。

回答3:

军人公积金不能用的,只有转业才能提,我买了房和你情况一样,不论跨不跨市都用不了

回答4:

住房公积金只能在当地使用,不能跨区域使用的

回答5:

可以,现在一般公积金是省内能用,记得去年有个政策是放宽了,你可以查一下相关资料,如果没记错,是可以的,
军人没有优惠
如果不能用,你可以先把房子买着,根据购房的合同可以取出公积金,公积金的用途中有一条就是用于购房,贷款只是延伸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