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6日,星期五/我遇上一件很不开心的事⋯⋯ 今年疫情发生后、为了灾后恢复生产,我们于5月25日由厦门组织施工团队到福建省南平市松溪县去施工[原2019年度厦门市特水集团所签订的EPC合同]进行劳务分包合同[班组],按照施工计划及节点进行,还有公司供应材料上也比较致后前提下我们按时完成生产计划后,于9月1日主管及支路试压一次性通过、但是公司(特水)均未按合同条款进行支付劳务款项直至11月6日发生事情⋯⋯
公司无条件提供的宿舍做为住宿,未经允许侵入房间搬移工程资料及生活物品,后期清点发现丢失有价物品首饰一件、他人寄存物品一件,由侵入到清点物品止均有报110,现到如今派出所直接叫我们找民事诉讼⋯不予立案,但是做为当事人我应该起诉谁…我要求派出所提供入侵者资料作为被告,派出所就告诉我让法院发函他们才提供资料,这种推诿是否是行政不作为的行为⋯希望给予我们一个公正的说法及法律的的原则及执法者的尊严⋯
巧了 我有他们电话 不过你要E-MAIL Email:shuofa@vip.sohu.net 联系地址:北京市复兴路11号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组 邮政编码:100859 昨天刚去完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