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车也属于公车!因此警车采购表装同样应当使用【党政机关公车采购标准公布】!!
依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日前联合发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管理细则》各地:
公务用车是指党政机关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分为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一般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办理公务、机要通信、处置突发事件等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执法执勤用车是指用于办案、监察、稽查、税务征管等执法执勤公务的专用机动车辆。公务用车包括轿车、越野车及多功能乘用车。
申报《目录》的轿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发动机排气量不超过1.8升,价格不超过18万元。其中机要通信用车发动机排气量不超过1.6升,价格不超过12万元;新能源轿车扣除财政补助后价格不超过18万元。申报《目录》的其他车型的具体要求结合实际用车需求并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当出现产品参数和配置信息发生较大变化、厂家申报价超过规定价格等情形时,将取消该车型入选《目录》资格。
简而言之:就是“双18”规则!!排量、价格不超过18或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