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几百万,现在是一无所有,别人又要还钱了,不要跑路。
欠债不还跑路,是要承担法律后果的。债权人也可以起诉,然后申请执行欠款人的财产。
欠条或借条只是作为证据存在,并不是起诉的必要条件,没有欠条并不影响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只要当事人满足了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即当事人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即使没有欠条也是能够起诉的。但当事人可以使用其他关联证据或者间接证据,如与债务人的通话录音、银行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以及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全部证据,以此明确双方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如果以现金方式给的钱,要打印从银行取现金的凭条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还是不要跑路为好,一旦跑路的话那就是违法了。现在自己是无能为力还债,可以跟那些讨债的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好好谈谈,以後自己有钱时再还,跑路是不理智的行为。
跑吧,因为你欠债那么多,几乎不可能再借得到钱了,也没有人脉,没有关系了,在原来的地方几乎不可能再还得起钱的可能,再说债主三天两头上门,内心煎熬,子女受罪,留下来基本上是死路一条的(被逼死的多得去了)。
不一定要跑国外去,新疆,内蒙,甚至上海,都可以,外来人口多的地方中重新发展吧,尽量少用身份证。
跑路要紧 不跑你也是活的困难!不如去国外发展,国家什么情况?你不是不理解,所谓的公平都是虚的。
只有努力慢慢好吧 祝好运 运气来了几百万很快就会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