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产证拿到手还能进行公积金贷款吗?

2024-11-22 17: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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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回答2:

全款买房后还是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的,但是必须要在新房产证下来之前办,一旦新房产证办下来,就不能再办理公积金贷款,而只能通过补按揭方式办理商贷。

银行贷款的一部分通常由银行记入代理贷款的贷款服务机构的帐户,并且根据先前的协议,代理将银行贷款的一部分转让给买方。

2012年部分城市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其中山东临沂市9县自2012年6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将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

2014年10月,由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门发文,包括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推进异地贷款、降低中间费用、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其中,连缴6个月的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现行为12个月)。

扩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贷款

回答3:

全款买房后还是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的,但是必须要在新房产证下来之前办,一旦新房产证办下来,就不能再办理公积金贷款,而只能通过补按揭方式办理商贷。

银行贷款的一部分通常由银行记入代理贷款的贷款服务机构的帐户,并且根据先前的协议,代理将银行贷款的一部分转让给买方。

2012年部分城市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其中山东临沂市9县自2012年6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将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

2014年10月,由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门发文,包括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推进异地贷款、降低中间费用、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其中,连缴6个月的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现行为12个月)。

扩展资料

利息计算

(一)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注:存贷通用):

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

2.月利率(‰)=年利率(%)÷12

(二)银行可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

1.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计息公式为:

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2.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贷款期限逐笔计算利息,具体有三:

计息期为整年(月)的,计息公式为:

①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

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计息公式为:

②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

同时,银行可选择将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计算利息,即每年为365天(闰年366天),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计息公式为:

③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贷款

回答4:

全款买房后还是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的,但是必须要在新房产证下来之前办,一旦新房产证办下来,就不能再办理公积金贷款,而只能通过补按揭方式办理商贷。

银行贷款的一部分通常由银行记入代理贷款的贷款服务机构的帐户,并且根据先前的协议,代理将银行贷款的一部分转让给买方。

扩展资料

1、 当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内;

2、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的剩余年限内。

3、“商转公”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4、 借款人申请“商转公”贷款的,应提供符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担保方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贷款

回答5:

贷款应该是在房产证拿到之前就办理的,如果说已经办理了贷款,那么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南都会比较大一些,而且比较容易失败,建议像银行和公积金中心咨询,不过买了房子也可以申请每月提取公积金进行还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