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妻婚又称妻问婚,是日本古代的一种婚姻形式,盛行于大和时代,一直延续至平安时代。这种婚姻是夫妇别居,男女各自与自己母亲和同母兄弟姊妹同住,男方在晚上潜入女方家中,短则翌日清晨离开,长则在女家逗留多天,然后回到自己的家,所生的子女随母亲生活,而男性则负责负担妻儿的生活费。与中国云南摩梭人的走婚相似,但访妻婚是采一夫多妻制,且男方有在经济上支持妻儿的责任,与采系列式一夫一妻、男方无须负责女方及子女生活费的走婚不同。
据《三国志·魏志·倭人传》载,当时邪马台国无论贵族还是平民都流行一夫多妻,现存奈良时代的户籍、计帐亦反映出庶民之多妻家庭不在少数。访妻婚虽然是一夫多妻,但初期妻子对丈夫的从属关系并不明显。女性由于一直居于母家,婚前婚后的生活没有很大的差异。这种婚姻关系缔结后,夫妻关系相对松散,男性往往同时有多名妻子,而妻子们因为并不共同生活,平时甚少接触,也就没有嫡庶之分,只有先后之分,当时日语也未有“妾”、“侧室”等词汇,各个妻子地位平等。这种婚姻形式是要男性“访妻”才有“婚”之实,因此女性是婚姻的主体,拥有择夫的权利,得到女方家长认可后就可结合,妻子也拥有子女的命名权,在当时母权颇为重要,女性的地位亦较后世高。直至大化革新后,日本仿效中国唐朝的律令制时才把先访之妻称为“妻”,后访之妻称为“妾”,但当时编写的《令集解·户令》却又把妻和妾的地位视为平等。
由于访妻婚中同母兄弟姊妹一同生活,因此同母兄弟姊妹的关系最受重视,同父异母兄弟姊妹的关系则较为疏离,有些甚至素未谋面,人们往往只对母系的家庭成员才有亲缘关系的认同感。母权亦因而受到尊重。在婚姻方面,也是只禁止同母兄弟姊妹结婚,同父异母的兄弟姊妹结婚则很普遍 。
访妻婚中由于夫妇别居,夫妇相聚时间不长,夫妻住处分隔较远的往往要很久才相聚一次,当时就有不少访妻婚夫妻思念配偶的诗歌。妻子往往只能等待丈夫来访,一旦失宠,丈夫不再来访,婚姻关系就解除,一段时间后女方就可以与其他男性缔结婚姻关系。若妻子拒绝丈夫来访,丈夫仍可到访其他妻子家中或与其他未婚女性结婚。此外,由于夫妻分开居住,虽然名义上是一夫多妻,但已婚女性也有可能让其他男子和她们过夜,《源氏物语》主角光源氏就有夜访一些已婚女子并和她们发生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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