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申请,超期没有申领不能再申领。
生育津贴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离开工作岗位,不能正常工作,生育津贴是对女职工基本生活的保障。
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通常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还有的地区对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中男职工的配偶,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女参保人员首次建《孕产妇保健册(卡)》时可根据自身情况及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见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一览表)的服务范围选择2家作为本人的生育定点医院,定点医院一经登记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建《孕产妇保健册(卡)》后的相关产前检查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如建《孕产妇保健册(卡)》时未做生育保险登记的,需在进行产前检查之前挂号时告之医院,并补做生育保险登记,未登记前发生的费用由个人自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育津贴
经核定的生育津贴、男配偶假期工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到单位,由单位管理和发放。用人单位要依据地方条例、法规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支付给职工本人。职工按规定享受的待遇低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标准的,由用人单位按职工的实际支付,若职工本人平均工资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计发;职工按规定享受的待遇高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用人单位自行解决。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一次性补贴,用人单位要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的标准支付给产妇。
一般来说,生育津贴要在生小孩后,五个月内办理
我不知道你说的超期是多久,法律规定是这样的,但是各个地方、单位的实行情况是会有所差别的,相关的政策,你可以上当地的劳动保障局网站或咨询工会女职工工作委员会,甚至是妇联等单位去了解当地的具体规定和所需手续,不管怎么说,不要耽误太久,要保存好生育花费的各种凭据、单证
私人单位一般都没有津贴 不用争取啦,也是白费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