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持卡人死亡后,所欠款是否需要偿还,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在正常情况下,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引成的信用卡欠款,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作为夫妻一方的持卡人死亡后,其配偶仍负有偿还信用卡欠款的法定义务。
2、如果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应在持卡人的遗产范围内偿还信用卡欠款;如果继承人继承了持卡人的遗产的,则应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负责偿还信用卡欠款。
3、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况、且没有其他的法定债务承受人的,因可以不再偿还信用卡欠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六条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继承法》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如果有配偶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的信用卡欠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欠款人死后,应由其配偶负责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