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审查后,决定开庭审判的条件有:起诉搭轮书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知基信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修正本)》
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锋孙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参考资料来源:法律法规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修正本)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审查后,决定开庭审判的条件有:起诉书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锋孙,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扩展资料:
第四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普通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以依法审理,不再交基层人民法院审理。
第五条 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只要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条 单位犯罪的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搭轮果由被告单位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单位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
前款规定的案件由被告知基信人被抓获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参考资料:法律法规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修正本)
一、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审查后,决定开庭审判的条件有:起诉书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 ;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 ;附有主要证据的复印件或照片。“证据确实、充分”和“对被告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都是需要开庭审理后才能做出的结论和判。
二、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诉案件,应当在收到起诉书后,指定审判员审查相关内容,对于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决定是否受理,应当在七日内审查完毕。对于人民检察院建议按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决定是否受理,应当在三日内审查完毕。
扩展资料
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诉案件,指定审判员审查局橘以下内容:
1、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
2、起诉书指控的被告人的身份、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犯罪事实、危害后果和罪名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情节等是否明确;
3、起诉书中是否载明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羁押地点、是否在案以及有无扣押、冻结在案的被告人的财物及存放地点;是否列明被害人的姓名、住址、通讯处,为保护被害人而不宜列明的,应当单独移送被害人名单;
4、是否附有起诉前收集的证据的目录;
5、是否附有能够证明指控犯罪行为性质、情节等内容的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
6、是否汪闹附有起诉前提供了证言的证人名单;证人名单应当分别列明出庭作证和拟不出庭作证的证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和通讯处;
7、已委托辩护人、代理人的,是否附有辩护人、代理人的姓名、住址、通讯处明确的名单;
8、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是否附有相关证据材料;
9、侦查、起诉程序的各种法律手续和诉讼文书复印件是否完备。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桐陵团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116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其审查的内容共有10项。在审查完毕后,根羡桐据《解释》第117条的规定,应当由立案庭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① 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
② 对不符合《解释》(二)至(九兄州坦)项规定之一,需要补送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在三日内补送;
③ 对于因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宣告被告人无罪的判决,人民检察院依据新的事实、证据材料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④ 对于在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人民检察院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⑤ 对于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被告迹誉人死亡和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或者决定不予受理;
⑥ 对于被告人真实身份不明,但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按其自报姓名审理。 这是一审公诉案件的立案审查。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审查后,决定开庭审判的条件有:A.起诉书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 C.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 D.附有主要证锋纯据的复印件或照片。
开庭前的审查只是程序审查,不是实体审查。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需经审理后才能确定,B选项是错误的;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也要经过开庭审理才咐基搭能确定,因此E选项不是正确答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程序审查】: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衡拿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