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又会怎样执行财产保全!原告需要给法院提供信息还是别的什么的?

2024-11-27 11: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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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需要向法院提交:1、保全申请书;2、需要保全的财产资料,提供得越详细越好,无法提供可以提供线索申请法院查询;3、担保书及担保物资料。法院在查封对方的财产时,一般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以保证申请错误时对方的损失能够得到赔偿。
财产保全有查封、冻结、扣押等方式;如果是对房屋进行保全,则是在产权监理处做出查封登记,房屋所有权人不能对房屋进行出售,但不影响一般使用;如果是银行存款,则予以冻结,该存款无法取出,但不影响其应得利息。扣押是针对一些动产,法院扣押后指定保管,不过扣押这种方式使用得较少,因为要承担保管等风险

回答2:

所谓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诉前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原告方通常为了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难以弥补的损害,以达到提起诉讼的最终目的,在诉讼案件中一般都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对不动产进行财产保全,可以采用扣押有关财产权证并通知有关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办理该项财产的转移手续的财产保全措施,必要时,也可以查封该项财产。人民法院对抵押物也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回答3:

查明对方有何财产,并写一份财产保全申请书 查封、扣押、冻结。
一般需要用自己的或别人的房产、存折、机动车等作为保全担保。
到执行程序后,依法拍卖、变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