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间接故意还是过失致人死亡

2024-12-02 23:2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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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判断正确!

  一、甲的行为,对乙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当无异议;

  二、对丙是否构成间接故意杀人呢?

  事实上不构成,因为要构成间接故意,则必须是在行为人(甲)追求一个直接故意杀人(乙)的犯罪目的而放任另一个被害人(丙)死亡结果的发生。

       本案中,甲欲毒杀乙,就在乙的碗内投下剧毒。甲在投毒时,虽然可以预见到有可能别人会被毒死,但甲并不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而事实上丙的出现,对于甲而言,应该是一个意外,这种意外也是有客观条件印证的,同事丙在乙吃饭时出现以及后续的行为,是生活中的偶发意外事件,甲应当属于过于自信可以避免的过失。

  这种情况与丈夫为毒死妻子而放任孩子被毒死的情况并不相同,对于这种情况,对孩子的毒死就属于间接故意,此案中,丈夫明知投毒后其妻必然吃饭而中毒身亡并积极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丈夫对其妻的死亡结果是直接故意杀人无疑;但丈夫对其孩子死亡发生的心理态度就不同,他预见到的是孩子中毒死亡的可能性而不是必然性,事实上,妻子在吃饭时,还喂了孩子几口,结果妻子没死,孩子却死了,他对孩子死亡结果的发生并不是希望,而是为了达到杀妻的结果而予以有意识的放任,这就完全符合间接故意杀人的特征,应构成杀人罪的间接故意。

  三、对于同一行为触犯两个罪名的,对于一个行为不存在数罪并罚的问题,属于想象竞合犯,应当择一重罪定罪处罚,即定故意杀人罪(未遂)。

回答2:

法定符合说
甲 一个行为 一个罪名 故意杀人既遂

具体符合说
故意杀人未遂 和 过失致人死亡 择一重。。。 故意杀人未遂。。。目前看不太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