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使用察举制,举孝廉,地方推荐为主,考试为辅。考试只是区分人才高下,授官大小的参考。这种制度,并没有完全发挥平等的原则,而且没有形成一种取士的固定要求水平,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西汉主要靠“荐举”,举荐分科目,主要有:
明经(通晓经术)
明法(通晓法令)
博士
贤良方正
孝廉
茂才异等
孝悌力田
以上各科都是通过荐举的途径,自下而上推选出来的。这种荐举法无论是荐举者与被荐举者都是有利可图,虽然法限严格,其中尚诸多舞弊
所以,又兼采“考试”的办法来选拔贤才。
其形式有如下三种:
1、对策,就是皇帝亲自策问应考者以政事经义,以其对政事的见识而观其文辞之高低,以便量才录用。
2、射策
3、上书言事,叙说政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