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
一、领导高度知桐伍重视,确保普查经费足额到位,是普查工作的坚强保证
各级党政领导只有高度重视人口普查工作,加强对人口普查的领导,为人口普查提供坚实的基础,是保证人口普查成功的关键。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搭或亲自过问,这次人口普查逐级实行领导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轮枝组长为人口普查工作第一责任人,普查办主任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工作,并对人口普查质量全面负责。各级普查办要建立和落实相关责任制,并实行严格考核,强化责任追究,以确保普查进度和质量。人口普查不是统计部门一家独立完成的任务,需要各相关部门的参与和配合,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按照分工各负其责,要在资料提供、技术指导、宣传报道等方面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领导的高度重视和高规格的普查机构及完整的组织体系建设是人口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的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二是明确责任。这次人口普查“普查范围广、参与部门与、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按照“统一分工、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按照国务院和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地统一部署,各司其职,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人口普查各阶段的任务。各级政府领导层层签订人口普查工作责任状,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由于基层主要领导签订了责任状,这一工作始终能在头脑中挂上号,长抓不懈。三是保证普查经费。保障人口普查工作所需经费的问题是影响普查工作质量的最关键环节。人口普查经费是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级负担,但多年来的普查经费特别是普查员的补贴是影响地方普查质量的主要问题。各乡镇政府及县财政部门要把人口普查经费统一考虑安排,切实解决村级经济基础十分薄弱,补贴低难以聘到高素质的普查员的瓶颈,才能保证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选配得力普查工作人员,求真务实干工作,是保证普查工作成功的基础
“欲要工其事,必先利其器”,选配好优秀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是干好人口普查的基础,历次普查在前期的准备阶段针对普查员的选调工作,都明确规定了普查员应具备的条件,但具体到实际落实就出现了偏差,往往凭个人的主观意志进行挑选普查员,出现了重普查人员数量,轻普查人员素质的现象,有些普查员连最基础的知识培训也没有参加,更谈不上填报普查表的质量了,这无疑给县乡级普查表的审核带来一定的工作量。因此,要对“两员”的选聘工作早做计划,早做安排,要选那些文化素质高,热心人口普查工作,责任心强的人担任基层普查员,只有建立一支精干、务实的普查工作队伍,才能圆满完成上级交给的普查任务。要充分利用村组干部、中小学教师和离退休人员,要选调一批具有一定文化素质优势的人才库,使他们在普查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责任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是保证普查成功的有利条件
从以前的几次大型普查情况来看,各级领导都非常重视,但由于配合部门没有明确分工或分工不细,往往认为普查工作是统计部门的事情,其工作责任心不强,配合较好的单位选调一个闲人来充充数,配合不好的单位就是在文件上挂个名。因此,县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一定要按照所签订的“责任书”和包乡督查责任制的要求,切实负起责任,做好本单位应负责的人口普查各项工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按照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在认真做好本部门工作的同时,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打好普查总体战。统计部门要履行主管部门的职能,加强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主动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配合和沟通。公安部门要做好普查前的户口整顿,以及普查登记阶级的配合协助工作;人口计生部门要研究协调查准出生人口的相关办法;新闻单位要广泛宣传动员广大群众支持和配合普查;财政部门要在财力给予支持;卫生、民政、国土部门要在人力和资料提供上给予支持。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都要主动承担普查任务,不推诿、不扯皮,在各级人口普查领导小组领导下协同做好各项普查工作。人口普查的难点是“居无定所”的流动人口,农村相对容易解决,城市特别是街道这部分人必须和派出所搞好密切配合,才能摸准搞实。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是确保普查成功的重要环节
普查工作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宣传工作是否到位。人口普查是一项群众性的工作,离开群众的积极参与是不可能搞好的,各级普查机构要把宣传动员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营造人口普查的良好氛围。要通过电台、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体进行全民动员,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真正把群众动员起来,达到人人自觉如实申报的效果。
五、求真务实,确保普查数据质量,是保证普查成功的必要条件
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线,关系到普查工作的成败。开展人口普查的目的就是要摸清人口数量、结构等数据,因此,要千方百计保证普查数据的真实性,杜绝弄虚作假,防止漏报、瞒报、重报、虚报和乱报,依法开展普查。我们要准确把握人口普查工作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难点、重点,强化普查工作的责任,加强工作督促检查和数据审核评估,严格实行数据质量问责制,严格按照《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要求,开展普查执法,对普查中发现的各种弄虚作假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县监察机关要严格执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积极配合统计部门严肃查处普查中各类弄虚作假行为,以确保普查数据质量。
别傻了.不要相信我国的好,相信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