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问题描述,欠条只要系债务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依法应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下,即便身份证号码错误,但是鉴于债务人本人的亲笔签名以及手指印记的确实存在,且签名及手印均可以确认是专属于债务人本人的民事法律行为,可以认定身份证号码错误系一时疏忽所致,应不足以影响欠条的效力。
2、民事法律行为应符合下列条件:
A、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B、意思表达真实。
C、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3、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之日起具备法律效力,行为人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对方当事人同意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55条、57条、58条、59条、60条
欠条有效,欠条上的签名和手印可以证明欠款人,身份证号码错误不影响欠条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
有效,不影响整体欠条的法律效力,签名手印是真实即可 ,其他可以是笔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