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归父母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也就是说只有经过行政确定程序,才发生宅基地使用权确立的效力,虽然子出全资建房,但重建后宅基地使用权并没有发生变化。
根据我国民法中“房随地走”、“地随房走”原则,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为一人所有,不可分离,因此,建成的房屋仍属于父母所有。
扩展资料
农民的宅基地,宅基地的土地性质如下:
农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
《宪法》第十条第二款和《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对宅基地的性质做了一致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宅基地的性质是公有的,由集体享有对宅基地的所有权。村民只具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
参考资料来源:
北大法律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北大法律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住房产权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所有,权益受法律保护。
比如,开发商盖的住房,你去凭合同手续办理了你名字房产证,住房产权就是你所有,和开发商无关。
归儿子所有
我也是这样,房子是我的,地基是父亲的
房子归儿子,地基归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