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金庸武侠小说中的郭靖、黄蓉等数十个经典武侠人物,二次创作成校园小说《此间的少年》并出版售卖,会不会构成侵权?
2018年8月16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对查良镛(笔名:金庸)诉杨治(笔名:江南)、北京联合出版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广州购书中心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杨治创作的“同人小说”《此间的少年》不构成著作权侵权,但公开出版获利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杨治、联合出版公司、精典博维公司应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礼道歉并消除不良影响。杨治赔偿查良镛经济损失168万元及为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20万元,联合出版公司、精典博维公司就其中的30万元及3万元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网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