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继承法规定,女儿和儿子都有法定继承权。老人的遗产房屋拆迁,房屋拆迁部门应依法进行的补偿。对于补偿款,女儿有权主张依法继承分割。
按道理来说女儿也有继承权,法律上规定不管儿子还是女儿都有继承权,所以,虽然是儿子前的协议,女儿也有继承权这是法律规定的,要是从感情方面来讲看谁对老人好的多一点就多分点
原则上是不可以的,但是你女儿可以上法院去告他,咱中国这样的例子太多了,都是儿子从来不进三亚义务女孩自始至终照顾父母,但是父母最后把房子给了儿子,如果你想的开来,你就想的开,如果你实在是想不开,或者是家庭,家庭困难,经济收入不高的话,你可以上法院起诉他,或告诉他
老人的遗产做子女的都有继承权,但是要看示兄弟姐妹怎么协商,在许多地方出嫁的女儿是没有继承权的,而在城市的话兄弟姐妹都有继承权,这跟你尽孝不孝没有太多的差别,看你们兄妹的感情了,若打人了遗产造成兄弟姐妹成仇人没有必要。
争议的主因是:儿子继承母亲房子时,女儿有提出过不同意吗?如果不同意当时就需要走司法,如果同意,母亲房已经是儿子的了,拆迁时当然不需要再给女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