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门前位置使用权归谁所有?如何区分是否有明确规定??

2025-04-05 17: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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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商铺门前位置有多少使用权,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于商铺的所有者来说,如果购买商铺时,签订的购买合同上有明确规定,那么只能依据合同规定,因为不同的开发商、商铺所处的位置不同,使用权是不同的。
此外,对于一般的商铺而言,使用权的确定方式又有很多种,比如商铺门前属于公用街道,那么你是没有使用权的,使用权归政府所有;如果商铺门前是在小区里面,那么使用权也不属于个人,而属于集体共有等。
通常商铺购买合同上没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权基本不属于商铺个人所有,也就是使用权为0。
另,根据《物权法》第六章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明确如下:
第七十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七十二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