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到期,就自然解除。承租人是不是认为其享有优先购买权嘛?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是法律规定的,如果你卖房屋的时候,租赁期还未届满,你就侵犯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可以请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如果在租赁期届满后卖房,就有争议了,一方面租赁合同到期了,另一方面可能还按原租赁合同履行,这属于事实上履行,原则上承租人还是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不是优先购买权的问题或理由,承租人就没有道理了,报警吧!
为什么不办?是不是中间还有什么问题?如果没问题,可以报警了!
法律解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