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登记(房产继承)
转移登记
(房产继承)
一、提交证件
序号
收 件 内 容
1
2
3
房屋权属证书;
继承公证书;
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
1、个人委托代办的,还应出具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收费标准
登记费:80元/套(住宅),550元/套(非住宅)。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交易中心服务区测绘服务窗口申办《房屋产籍图》;
2、申请人持《房屋产籍图》及其他有关证件到交易中心登记区权属登记
受理收件窗口,填写《房屋转移登记申请表》并经受理收件人员受理后,
领取《受理收件单》;
3、申请人持《受理收件单》到交易中心登记区收费窗口交费;
4、在办理期间,可通过电话(6989395)查询办理情况,若已办结,申请
人可持《受理收件单》、交款收据、身份证明到交易中心登记区发证窗口
领证。
四、工作时限
符合办理条件的,自权属登记受理收件窗口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
完毕。
转移登记(房产继承)
转移登记
(房产继承)
一、提交证件
序号
收 件 内 容
1
2
3
房屋权属证书;
继承公证书;
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