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成立,民事还赔偿精神损失吗

交通肇事罪成立,民事还赔偿精神损失吗
2025-03-20 16:43:58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可以申请精神损害赔偿。交通肇事罪的成立不影响民事诉讼的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第九条 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回答2:

刑事处罚不影响民事赔偿的,你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加入到检察院已经开始的公诉中。精神损害赔偿可以在民事诉讼中提出。

回答3:

民事赔偿部分不赔偿精神抚慰金
纵横法律网 靖自成律师

回答4:

根据我们国家的司法解释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你这种情况不属于

回答5:

根据最高院的司法精神,交通肇事罪成立的,受害人不能要求精神损失赔偿。

附具体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