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要在类A里调用类B的函数int f(x),两种谨租镇办法:
1、class A::B 也就是说将B定义为A的父类, 这样就可以自然的在A里面用f(x)了祥粗型消
2、class A
{
B B_ins;
int g(x);
}
int g(x)
{
return B_ins.f(x)
}
也就是说可以在A里面使用一个B的对象作为成员变量,这样就可以用他的函数了
直接传啊,实例化都是分配地址的,在析构前都村在,和cpp没关系
问过老师了,好像不行,不过还是谢谢大家的帮忙
你的类是在头文件定义的吧?如果你不是,握桥滚我建议你把类定义在头文件,你消册这段余个类的函数本来就有个this指针,你直接把数据成员赋值给类B的成员部就行了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