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水冲走了我的摩托车怎么去交警队注销啊?证明要怎么开,希望有经验的人帮帮忙。

2025-04-15 12: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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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您好,根据您的问题,您的摩托车被洪水冲走,是属于机动车的灭失,首先您要去当地派出所开一份车辆灭失证明,您要如实的写一份证明,证明您的车辆是被洪水冲走的,其次您需要带上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即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您在派出所开的证明。若您所在的地方需要登记报废之后才能申请车辆注销,您需要带着摩托车登记证书去交警队补办手续,然后带着相关材料到车管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车辆登记证明),车管所会指导您办理报废。报废之后,再带着您的报废证明、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即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您在派出所开的证明,去车管所申请办理销户。在您的问题中,要注意车辆销户应该去当地的车管所而不是交警队。希望此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七条 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第二十八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一)机动车灭失的;
第二十九条 属于本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登记证书;(二)机动车行驶证;(三)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

回答2:

去派出所出个证明,证明你的车是被洪水冲走了。带上证明和你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去车管所注销(有的地方可能需要登报,有的地方只需要派出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