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是指发明专利的申请人,从申请日起满二年尚未被授予专利权的,自第三年度起应当向国家专利行政部门缴纳的维持其专利申请的费用。专利权被授予后,发明专利申请人应到国家专利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各个年度的发明申请维持费(授予专利权的当年不包括在内)。 从2010年2月1日起根据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将不再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