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提出离婚后女方不同意,分居半年后男方与她人同居,并想结婚,此时是否可通过法律离婚?

2025-04-14 05:3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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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提出离婚,根据婚姻法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回答2:

你好!协议不成,可以起诉离婚。对夫妻感情破裂的举证,可以从婚前感情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有无和好可能性等几方面进行。

回答3:

你好,可以,如果有证据可以多分财产,希望能帮助你望采纳

回答4:

  可以诉讼到法院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