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款究竟是“定金”还是“订金”

2024-11-30 09: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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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订金是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订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订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订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订金;收受订金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订金。
  2、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3、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收受预付款一方违约,只须返还所收款项,而无须双倍返还。此外,法律对预付款的使用有严格规定,当事人不得任意在合同往来中设置预付款项,而对定金则无此限制。

回答2:

给付定金相当于签订了从合同,主合同违约时候适用定金法则。订金和预付款是一个意思,违约时候是可以要回来的。没有合同效力,不是从合同。

回答3:

预付款不是根据合同的内容而确定的,而是进行交易双方自行约定的。即可以是定金,也可以是订金,这是双方自行约定的内容。只不过你要区分它们的不同:
订金是个意向,双方有意达成交易,但订金并不受法律条款的约束,如果双方最后不能就合同达成一致,那么返还订金即可。
定金可视同合同开始旅行,法律规定,交易双方达成定金合同,如支付定金一方违约,对方有权不返还定金;如收受定金一方违约,支付方有权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所以你要视自己的情况,在与对方协商时,明确预付款的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