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应该如何处理?对方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会发出传票?

2024-11-14 16:3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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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收到法院传票要做如下处理:

1、当法院给你送达传票的时候要签收,因为不管你是否签收传票,之后的诉讼程序依然会照常进行,你没有签收传票的话,之后的诉讼对你不利。

2、了解了基本情况之后,最好咨询一下律师,请律师分析一下对方的证据是否能够证明他的主张,或者说对方胜诉的可能性大不大。综合据律师的分析和案子的具体情况,考虑是否要反诉,是否要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3、在举证期限内,搜集并提交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材料,申请传召证人等。如果是要将反诉状以及材料寄送到法院的,建议一定要使用最安全的EMS快递,而且一定要留下该快递的寄送凭证,用以日后诉讼之时作为辅助证据。

二、在法院需要当事人出庭之前会向其所出传票,传票是出庭的预先通知;法院特定程序及诉讼开始时发出的书面通知。

三、如果无视传票拒不参加庭审法院在特定条件下可以采取拘传的形式强制其参加庭审活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拓展资料

传票由人民法院签发,通常适用于传唤当事人,并应当依法先期直接送达受传唤人。受传唤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传唤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传唤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传唤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入的,送交代收入签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院传票。

回答2:

法院传票是一种诉讼文书,收到传票应该按时到庭。但是在现实中,有许多当事人收到法院传票拒绝到庭,以为能够以此避免诉讼。

不论是什么事情,不收法院的传票是一种不正确的做法,因为法院会采取其他方式送达,到时法院同样会开庭审理,其不利后果由相应当事人承担。

1、按撤诉处理,只针对提起诉讼的原告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3条的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即你因为某件事情向法院起诉,法院发传票给你让你到庭,但是你既没有正当理由,又拒绝到庭,则法院就可以按撤诉处理。

2、缺席判决

这是在你未到庭的情况下作出的判决,后果可想而知。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4条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未到庭,等于放弃了对对方主张的权利,这是不理智的做法。

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会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

3、拘传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况下强制被告到庭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它针对的是必须到庭的被告。

在程序上,被拘传被告必须是经过了两次传票的传唤,也就是说,在采取拘传之前,法院必须发两次传票。正当理由是指不可抗力或被告无法预见和难以自行克服的困难。

《民事诉讼法》规定,拘传必须经院长批准。拘传应当发拘传票。所以,若你是被告,而且是必须到庭参加庭审的,若你没有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就可以对你实施拘传强制你到庭。

通常传票一般是对方向法院起诉你后,法院接受审理了,需要双方出庭审理并且裁决的情况下,法院会发出传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1、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2、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扩展资料

法院传票应载明受传唤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地址,传唤的事由,到案的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精神,传票由人民法院签发,通常适用于传唤当事人,并应当依法先期直接送达受传唤人。

受传唤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传唤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传唤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传唤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入的,送交代收入签收。

受传唤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传票留在受传唤人的住处,即视为送达。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法院传票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无视法院传票?后果很严重!

回答3:

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应当出庭接受审理。法院传票在原告准备、由法庭下达的用来通知答辩人其被起诉信息是使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如果选择不出庭,将会被拘传,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但如果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被告可以缺席判决。

扩展资料:

传唤程序:

(一)在消防执法过程中,需要传唤的,承办执法人员应当填写《传唤证》呈批报表,报领导批准后,出具《传唤证》。

(二)承办执法人员依法将《传唤证》送达被传唤人;被传唤人应当在《传唤证》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

(三)对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经领导批准,依法实施强制传唤。

(四)被传唤人传唤到案后,应及时进行讯问查证,制作讯问笔录,每次讯问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五)对当场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承办人员可以口头传唤有关人员。宣布口头传唤时,承办人员应当说明传唤的理由,并在讯问时将口头传唤的情况记入笔录。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国人大网法院传票-百度百科

回答4:

1、法庭传票要求答辩人在指定期限内向法庭提交文件作出回应,或在部分民事案件中,该答辩人可以仅在法庭传票中指定的特定日期到庭参加法庭听证审理。

2、我方不认为做法有错,对他的传票说法有异议,请按照传票期限到法庭进行辩诉。

3、同时答辩人也可选择对法庭传票不作任何回应,即任由法庭下达缺席判决,但其需要承担输掉该诉讼的风险。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精神,传票由人民法院签发,通常适用于传唤当事人,并应当依法先期直接送达受传唤人。法院传票是指由原告准备、由法庭下达的用来通知答辩人其被起诉信息的法定文件。

扩展资料:

法院传票是指由原告准备、由法庭下达的用来通知答辩人(Defendant)其被起诉信息的法定文件。

受传唤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传唤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传唤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传唤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入的,送交代收入签收。

受传唤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传票留在受传唤人的住处,即视为送达。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法院传票

回答5:

1、收到法院的传票,若无正当理由,应当按时出庭;

2、原告在法院起诉你以后,法院接受审理了,需要双方出庭审理并且裁决的情况下,法院会发出传票。

3、如果没有按传票上的提示去做的话,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拘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1、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2、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扩展资料

1、通常情况下,法庭传票要求答辩人在指定期限内向法庭提交文件作出回应,或在部分民事案件中,该答辩人可以仅在法庭传票中指定的特定日期到庭参加法庭听证审理,同时答辩人也可选择对法庭传票不作任何回应,即任由法庭下达缺席判决,但其需要承担输掉该诉讼的风险。

2、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精神,传票由人民法院签发,通常适用于传唤当事人,并应当依法先期直接送达受传唤人。

3、受传唤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传唤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传唤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传唤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入的,送交代收入签收。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