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扩展资料:
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二、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三、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四、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五、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
六、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七、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如果原被告本人不能出庭或者认为需要请一个人代为参与诉讼,可以依法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但原被告必须是符合上述要求的主体,任何人不可代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事诉讼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离婚诉讼:
1、原告在没有《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则必须要亲自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2、律师在离婚案件中的授权只能是一般授权,不会是特别授权;
3、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原则上讲,开庭是要出庭的,不过,不出庭也要在庭前到法院做个笔录,表明婚姻的态度,是否同意离婚。
离婚原告必须出庭,律师不能全权代理。
不可以,离婚案件比较特殊,没有当事人疾病、路途遥远等特殊原因,本人必须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