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具体朝代,有的朝代就实行案底登记制,且永不录用。从隋唐的一些诏令中,也可窥见当时在立法上对贪污犯罪的严格规定。如隋文帝时规定主典官偷边粮一升以上即处死,家口没官为奴;并告诫官吏不要利用职务之便经商牟利。武则天的《改元光宅诏》则正式明确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官吏枉法受财、监临主守自盗同“十恶”等常赦不免之罪一样,都不在赦免之例。唐肃宗时,为加强惩贪的效果,在《即位敕》中进一步规定:官吏贪赃枉法者,将受到“终身不齿”,“永不叙用”的处罚。
我觉得没有,因为古代信息不发达。档案管理制度也不健全。即使有这方面的想法也不可能实施。
古代不会有完整的档案,但是会给你刺字,比如你犯了罪 好么 在你脸上 给刺字 让你一辈子带着那玩意 别人一看就知道 你不是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