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治安案件超过办理期限

2025-04-13 12: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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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一般情况下的期限是30日内;案件复杂或或者重大的,期限是60日。

PS: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回答2:

治安案件办案期为30天,可延长30天,追诉期为6个月,首先确定派出所是否受案,如果已经受案,就书面提出不调解(留存证据),如果超过60天没有处理,可向法院起诉公安机关不作为

回答3:

派出所办理案件如无正当理由超过办理期限,应当依据治安处罚法追究办案人或其他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当然派出所作出处罚的权利还是有的。

回答4:

还可以拘留。别给派出所找后果了,也不容易。

回答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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