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的财产问题

2024-11-27 13:50:21
推荐回答(6个)
回答1: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如果子女已成年,但仍然上学的话还是有抚养义务的,你可以要求你的父亲付抚养费。
另外,你是没有权利要求分割你父母的财产的。
但是婚姻法规定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二十七条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你母亲可以起诉法院要求你父亲给予适当帮助

回答2:

孩子应该是随你了吧?

既然你们以前协议孩子应该只有继承权,如果孩子未满18岁还应该得到男方的抚养费。不知你们合同上写没有?

另外口头协议一般没法律依据。为什么不写在协议上呢?

你不在场没有签字协议怎么生效呢?

回答3:

你母亲可以通过法律起诉你父亲,撤销原来离婚协议,原由是分配不公,或要求重新划分财产,总之,听说过一些类似的案例,最终有女方胜诉的。
找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帮忙解决,可以免律师费的。
你是个孝顺的孩子,希望你母亲早日康复~~

回答4:

也就是说协议离婚书上签字的时候你妈妈没有签字,是找别人替的,也就说这个协议是假的,不是你妈妈的心愿离婚的,要知道离婚是两个人必须都在场,要签自己的真实姓名,别人代签的这个离婚协议完全不合法,你可以让你妈妈去法院起诉要求侵权行为,因为在法律上来说这是当事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别人一手策划的假离婚。

回答5:

没有办法
根据我国婚姻法
你的母亲在当时放弃了自己的权利
而你们确实没有分割财产的权利
继承权确实是在你父亲过世后才能享有
但是你母亲的处境困难而且没有再婚的话
你的父亲还是有扶助的义务
你还是可以向他主张你母亲的最底生活保证

顺便说一下,希望你注意,在你所说的那份协议书中提到:
子女享有继承权,其实没有实际意义
因为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本身就享有继承权
但是如果你父亲再婚后去世了
还是会先分割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
剩下的一半是由子女和配偶共同分割
所以这件事情你为什么不早点咨询呢
现在你们的形式非常的不利
但是如果你母亲能举证当时签离婚协议时
是非自愿的或是受胁迫的
或许还能挽救......

回答6:

口头协议是无效的.目前你也无权向你父亲提出财产分割.你的继承权要在你父亲过世后才能体现.目前你父亲健在,他的财产由他自由分配